(一)2009年1月1日以后销售自购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,减半征收4%的增值税(财税〔2014〕57号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》: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8〕170号)第四项 。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,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 ,
消费增值税
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征收增值税时,所以称为消费型增值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