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解决高额的“滞纳金”
以解决高额的“滞纳金”
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即从4月1日起产生的滞纳金按此规定计算,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的100%
。导致追加罚款数额远大于原罚款数额。最高不超过罚款本金;4月1日之前发生的滞纳金也将按照新规计算执行。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%计算
,不产生滞纳金;执法单位接受处理后
,每日加收罚款数额3%的罚款,
3.105号令借鉴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立法精神
,但没有规定加收罚款的上限 。滞纳金封顶 ,加收的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”。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,导读 大家好 ,
2.2008年11月
,第五十二条规定 :“到期不缴纳罚款的